一、专利争议"无侵权承诺"机制(★标注品种)
8个品种被标注★,包括沙库巴曲缬沙坦、巴瑞替尼、伏诺拉生、美阿沙坦、艾多沙班、吲哚布芬、阿格列汀、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等重磅品种。企业参与★品种集采,须在7月13日报名截止前提交"知识产权承诺书",作出"无侵权承诺"。违反后果:未提交承诺书的企业——已挂网产品撤网,未挂网及撤网的在集采协议期内不再受理挂网申请。
二、境外仿制药须通过中国GMP检查
旧规则:进口药品可提供境外药监部门GMP符合性证明材料即可参与集采。新规则:境外生产的仿制药须提供通过中国药监部门开展GMP检查的证明材料(含检查报告等)。这一规则实质上是"进口替代"的升级版——要求进口药品接受与中国企业同等的质量监管标准,消除"监管套利"空间。
三、品种筛选与"关门"机制精细化
从77个预填报品种中精选65个,12个被剔除。剔除原因包括:专利争议未达竞争条件、未开放过评通道、临床使用差异分组、特殊领域保护(辅助生殖、短缺药等)。
仿制药企利润持续承压,但有临床不可替代性/供应保障能力的头部企业获更大生存空间。第12批国采的规则创新表明,"价格地冰点价"不再是仅此获胜标准,企业需要从"拼价格"转向"拼规则",建立知识产权能力成为新的护城河。